经过媒体一周多的报道,国美大股东因提出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缘起的迷雾渐渐散去,双方通过论战的形式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国美董事会更是以一种以群殴对单挑的方式,推人出来频频邀请或接受媒体采访,以显示国美董事会和管理层“前所未有的团结”。其实,双方的这场决战,国美阵前的管理层不过是在站脚助威而已,只有的陈晓主席这个急先锋大喊来来来,我与你大战三百回合的叫阵是发自内心的。黄光裕是在为自己的权益而战,国美管理层则声称是为企业的利益而战。然而笔者发现,透过舆论的喧哗,陈晓实际上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战。
陈晓一个人的战略?搬场,据媒体报道,月日,黄光裕代理人和陈晓就请辞职之事进行过多次协商,以高溢价收购陈晓所持股份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条件让陈晓辞职,结果陈晓狮子大开口。一位全程代表黄光裕参与和陈晓谈判的人士谈及这段情境时眉头紧锁:双方根本无法在关键利益上谈拢,陈的条件苛刻,而黄的态度也很坚持,就是陈必须出局。”
不过且慢,条件苛刻,那就是如果满足,还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事实真是如此,那后来陈晓以为国美和广大股东谋幸福的拒辞理由就显得有些可疑了,因为根据职业经理人忠诚守信、勤勉尽职的从业原则,当时完全可以严词拒绝,何必等撕破脸厚再放狠话。也许陈晓觉得,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我还和你费什么话?实际上,根据已经浮出水面的陈晓一些的说法和做法,在这场利益的博弈中,陈晓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战,陈晓有他一个人的战略。绑定董事会与管理层,不过是陈晓不想一个人在战斗而已。
那么,陈晓一个人的战略是什么呢?我们来勾画一下。
战略一:合纵引进贝恩资本。
引进贝恩资本的缘由双方各有说辞,但贝恩资本的附加保护条款全部与确保陈晓个人在国美的地位有关:
搬场、陈晓在国美的任期至少年以上;
陈晓也许认为三年应该足够达成个人战略的实施布局和与贝恩的成果分享了。
、确保贝恩资本的三位董事人选;
巩固陈晓的地位。陈晓可借此改变董事会的投票格局。贝恩方三人入局后的董事会格局为,即五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陈晓在控制黄光裕旧部的其他四名执董前,在投票日常经营管理决议时,达到除独立董事外四比四的对峙格局。
、与现有团队锁定。如果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属国美违约;
又是巩固陈晓的地位,并为招安两人或一人埋下线。
、、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贷款担保,陈晓被免即可能触及违约条款。
还是确保陈晓在国美的地位。
财务投资者把自己的投资安全保护与一位职业经理人如此捆绑,有人能出来做些解释和说服工作吗?
战略二:连横争取全体国美高管。
年月日国美电器发布关于引进贝恩资本财务投资者的公告,月日即发布关于实行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告。时点如此密集,明眼人一看即知陈晓与贝恩早已就此达成共识,是引进贝恩资本谈判内容的重要部分,不过是陈晓拳打连环而已。这项中国家电业金额最大的股权激励方案共惠及了国美各级高管人,远远高于苏宁股权激励方案人的激励人数,实现了对苏宁竞争的一个指标的倍增计划。人多力量大,人心齐,泰山移,到时想搬倒个把人,多大的事啊。
笔者声明,个人是坚决拥护股份制公司搞股权激励这个东西的,但时机很重要,范围很重要,先试点再推开很重要,否则,结果可以接受,动机值得怀疑。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这不是有国美高管解释的激励不是用的黄总的钱,也不是用公司的钱的问题,也不是管理层觉得委屈不委屈的问题。媒体称陈晓曾给黄光裕写过信,这件事写封信征求一下大股东的意见岂不正好,黄不同意更好,出来阻拦最好,一箭双雕,统一战线不是更易形成吗?非得藏着掖着,把那点意思弄成不好意思,让人说什么好?!
战略三:按计而行,谋定而动。
陈晓知道,以自己仅占的国美股权,即使加上贝恩资本可能转股后的的股权,和占的黄光裕根本没有摊牌实力,无法鲸吞,只能蚕食。有媒体把此次争夺定义为是“去黄光裕化”还是“去陈晓化”之争,其实,陈晓想去黄光裕确实需要“化”一下,不是急茬的事,而去陈晓根本不存在化的问题,因为只要陈晓输了,将被一击出局。“化”的字形:人持匕于后,寻机下手也。不知陈晓办公室的书架上有没有孙子兵法,但三十六计让陈晓运用的技法娴熟,出神入化,令人叹为观止。好事者可找来三十六计比比,看有多少条计谋可以在现实的画面上找到相同的地方,找到最多相同地方的有奖。
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得市场不同,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高密度的增发、定向增发、发转股债迅速改变公司的股本结构,如果这样,黄光裕可能在股东权益上迅速被边缘化,等迟觉时,已经失去了大股东的权益,沦为一名公司的财务投资者,任人摆布了。不过,黄光裕以其商业敏感洞察之,在谈判不成的前提下,分析局面后毅然选择与陈晓摊牌,提出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虽然绝非最佳时机,但也着实让陈晓猝不及防,仓促迎战,于是也就有了战略之四。
战略四:绑定全体管理层与黄光裕对决。
月日,国美召开紧急会议,在沉闷的气氛中用一种很具喜感的方式让董事会成员和各分部、大区老总表态;月日,国美约见数家媒体记者,包括执行董事孙一丁在内的四个副总裁和出来表态,表示与董事会共进退。其实,这种举动只能是一种姿态,对于股东的投票结果讲并无实际意义。但此举深合三十六计之第三计,其用意就不言自明了。
针对陈晓的言论与做法,有民商与经济法专家认为,这种做法存在很大问题,因为按照国际通行的公司法,是股东选择董事而不是董事选择股东。大股东的地位是基于对公司的出资而获得的,而不是基于一个董事的意见获得。国美之争反映了典型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公司管理人员恶性膨胀,甚至利用管理权优势,通过操纵股东的进退,企图联合其他股东将大股东赶出去,这是很恶劣的做法。
陈晓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战,可阵营里的其他人却倍感煎熬,因为陈晓获胜虽不能也不会分给他们更多的利益,但起码人还会在家电江湖上混下去,但如果黄光裕获胜他们真的选择离开,不但可能丧失已经拿到的认股期权,在家电江湖上混的可能也很小了,因为家电零售的江湖很小,离开国美就意味着出局或改行,这种局面一旦发生,结果虽然不像陈晓对黄光裕“政治生命已经结束”的断言那样决绝,但这些人的商业生命确实堪忧。
好莱坞电影《埃及艳后》(《》)中有一个场景,安东尼与罗马军队决战于野,早晨醒来,安东尼发现自己的阵营空无一人,唯一的挚友被人杀死,两个军团的将士皆弃他而去,安东尼只好单枪匹马,杀向敌阵。画面中,由理查伯顿扮演的安东尼的眼中写满了悲哀与绝望。
但愿,陈晓主席的结局不会这样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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